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8/08/19 | 發言時間 | 09:53:03 |
發言人 | 張玲妮 | 發言人職稱 | 會計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426789 |
主旨 |
108年08月17日工商時報B03版報導澄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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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53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8/1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8/19 2.公司名稱:尼克森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尼克森7月合併營收月增8.8%達2.62億元...法人看好尼克森第三季營收有 機會較上季成長約一成幅度。」 7.發生緣由: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第三季營收有機會較上季成長約一成,此係屬媒體及 法人推估。本公司並未發布相關訊息,亦未公告財務預測。 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應櫃買中心提醒發布重訊澄清媒體報導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