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11/08/05 | 發言時間 | 15:28:18 |
發言人 | 林訓民 | 發言人職稱 | 特別助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426789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1年除息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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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14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08/05 | ||
說明 |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1/08/05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73,501,860元, 即每股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1.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1/08/23 5.最後過戶日:111/08/24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8/25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8/29 8.除權(息)基準日:111/08/29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1/09/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 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 (2)股東現金股利預計自111年09月15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 (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支票或匯款方式代為發放,其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由股東自行 負擔,股東之代扣繳稅款暨就源扣繳之補充保險費,亦自現金股利款中直接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