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2025-03-14
公告本公司擬辦理11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3/14
發言時間 15:56:21
發言人 林訓民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426789
主旨 公告本公司擬辦理113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11款
事實發生日 114/03/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4
2.增資資金來源:113年度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90,000,000元及9,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111.111111股,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 股數,致股東配股率發生變動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盈餘增資配發新股不滿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  併湊成整股,並於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 逾期辦理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抵繳集保劃撥 暨無實體登錄等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同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未來業務發展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 由董事會另定增資配股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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