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2022-03-18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3/18 發言時間  16:38:52
發言人  林訓民 發言人職稱  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42678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1號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0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110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0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案。
(6)修訂『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名稱及部分條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6)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名稱及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持有公司已發行 
   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2)受理期間及處所: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1年4月11日
   17時00分前送(寄)達本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工建路368號12樓)。
(3)本次應選董事6席(含獨立董事4席),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
   董事相關公告。


上一則   |   回上頁   |   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