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組織及人員配置
本公司設有獨立稽核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依據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轄下設有稽核主管一名,本公司為達成有效管理,推行自主管理,於各生產事業部門亦有專人稽核其部門內之作業查核。內部稽核主管經董事會通過後任免之,內部稽核主管於每次董事會例行報告,內部稽核人員之配置每年向金管會證期局申報備查,其任用亦均符合主管機關所訂適任條件,且每年參加指定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稽核相關業務專業訓練。        

內部稽核作業範疇
內部稽核工作包括評估公司內部作業損害及外部業務影響對公司之營運風險分析,規劃損害風險控管。檢查及覆核公司內各部門內部控制制度之妥當性與有效性,稽核之範圍包括:
•    查核執行方針及營運計劃執行進度及執行績效。
•    查核法令遵循及公司規章制度執行之完整性與可靠性。
•    查核公司的營運資產,提供經營階層擬定經營計劃及風險控管。

內部稽核作業程序
•    分析工作業務內容,評估業務風險,建立查核計劃。
•    依據查核計劃實,撰寫查核工作底稿,提供改善建議並撰寫查核報告呈報稽核單位主管。
•    就報告內容轉請受查單位提供改善執行計劃與時程,列入改善追蹤。
•    查核報告、查核工作底稿及追蹤改善結果交付監察人及董事查閱。

內部稽核查核時機
•    例行性內部稽核。
•    不定期內部稽核。
•    覆核各單位之自行檢查作業。
•    專案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訂定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第四項: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同一般員工之簽核流程,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稽核主管需再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核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