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 |
議題 |
風險評估與減緩措施 |
風險實際發生人數 |
補救措施 |
成果 |
員工 |
強迫勞動 |
●遵守就業服務法令。 ●不留置求職者或員工之身分文件、不扣留或收取保證金。 ●提供聘用同意書,明確記載任用條件,經應聘者同意簽屬後任職,不聘用任何非自願性勞工。 ●員工可依據個人意願依法提出離職申請。 |
0 |
●任何風險疑慮員工均可向主管或者人力資源部反應並進行查證及處置。 |
●無違反法令與強迫勞動事宜。 |
超時工作 |
●遵守勞動相關法令規定的工時。 ●加班需自願且應於加班時發生前向主管提出申請。 ●定期檢視各部門加班與休假情況,不定期向主管宣導正常工時與加班法令規定。 ●內部稽核確保無違法超時工作。 |
0 |
●如有加班者員工得自由選擇給付加班費或補休。 ●單位加班情況較多時,將進行了解工作負荷及需要加班原因,與主管及員工溝通協助提升工作效率、調整工作內容或增補人力。 |
●無超過法定得延長工時情形。 |
|
童工 |
●禁止聘用未滿16歲者。 ●招募程序需填寫應聘表,要求應聘者出生日期並保證資料之正確性;如經聘用報到時需查驗身分證件。 |
0 |
●到職報到時如發現有未滿16歲者,會立即通知法定代理人前來帶回。 |
●無聘用未滿16歲者之情形。 |
|
工資與福利 |
●遵守勞動法令規範。 ●聘用工資不得低於法定基本工資,以及每年依據主管機關發布之最低工資檢視是否有違反情況。 ●不得對員工進行罰款或以任何理由苛扣工資。 ●不定期調查業界薪資水平及福利,並檢視公司員工是否合於行情。 |
0 |
●如有不符合最新發布之基本工資者依法立刻調整之。 ●每年度依據公司營運情況及個人績效進行調薪或晉升作業。 |
●無低於法定基本工資或苛扣工資之情形。 |
|
職場多元包容性 |
●依法令規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 ●建立無障礙工作環境。 |
1 |
●除在公司徵才網站刊登身心障礙職缺,另請公司所在地就業服務站協助媒合與刊登職缺,增加曝光徵才資訊。 |
●不足額1名,按月繳納差額補助費。 |
|
反歧視/反騷擾 |
●遵循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範,訂有人權政策及書面聲明,相關人事規章亦明定禁止歧視與性騷擾。 ●定期辦理防治宣導或舉辦課程,加強同仁性平權認知。 ●提供申訴管道,以利同仁即時反應與處理。 |
0 |
●如果申訴發生,詳細調查清楚後招開人評會公正處理申訴案件,毋枉毋縱確保受害人權益。 |
●無發生性騷擾或歧視事件。 |
|
職場不法侵害 |
●落實公司制定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定期進行「職場不法侵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調查,用以了解現況利於預防。 ●公司負責人簽署預防職場暴力之書面聲明,宣示公司職場暴力零容忍的立場。 ●提供申訴管道,以利同仁即時反應與處理。 |
0 |
●如果申訴發生,詳細調查清楚後招開人評會公正處理申訴案件,毋枉毋縱確保受害人權益。 |
●無發生職場不法侵害事件。 |
|
職業安全衛生 |
●訂立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規章、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母性健康保護計畫、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管理計畫,以建構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 ●定期檢查工作環境,確保符合法令及保護同仁安全。 ●定期舉辦教育訓練及演練,提升同仁危害認知及預防職業災害。 ●臨場醫護提供相關健康服務、不定期抽檢各區工作場所。 |
0 |
●訂有事故調查管理辦法,如有事件發生可即刻啟動並妥善處理。 ●提供宣導文件與訪談,提供同仁解決方案及保險申請補償。 |
●無發生職災事件。 |
|
個人資料保護 |
●訂定個人資料保護規範,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措施。 ●定期進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令宣導。 |
0 |
|
●無發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事件。 |
|
供應商 |
職業安全衛生 |
●供應商定期評鑑納入相關規定,檢視合法性。 ●評鑑合格始得列入供應商名冊選用。 |
0 |
●本公司內部訂有供應商評鑑標準,定期對供應商進行稽核與審查,輔導與持續追蹤改善供應商品質。 |
●供應商無發生違規事件。 |
勞動人權 |
|||||
環保 |